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职教学生审美文化素养,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我校艺术美育赋能点面向校内外招募艺术美育类通识精品课程建设。
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定位
课程建设要充分结合学校美育改革工作定位,坚持思维导向,树立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以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为目标,以“学生成果导向”为准绳,突出职教美育特色,加强艺术与人文学科、自然科学学科的结合。
(二)申报条件
1. 课程类别可涉及但不限于:声乐、器乐、戏剧、戏曲、表演、绘画、设计、书法、篆刻、中国传统艺术等。
2. 课程负责人须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好的艺术涵养和理论储备,校外兼职教师也可参与课程教学活动。
3. 重点支持教育部要求开设的相关课程,以及充分体现职教美育重技能、重实践的艺术类通识课程。
(三)建设要求
1. 美育通识课程建设项目分为在线课程和线下课程两类,在线课程建设需要按照“知识点”形式进行标准化慕课建设,每个视频知识点时长10-15分钟,知识点建设要与题库建设同步进行;线下课程授课形式不局限在课堂,课程教学环节设置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参观、鉴赏、舞台表演等实践活动。
2. 鼓励课程实施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一般不超过50%,过程性作业不少于4次。
(四)课程管理
1. 高度重视美育通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有关课程的建设申报与研讨,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委员会在课程推荐、教学内容组织以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咨询、审议功能,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与验收,主要通过组织课程负责人答辩、审核教学大纲、现场听课、举行学生座谈等途径。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将适当暂停课程负责人两年内申报校内课程建设项目资格。
3. 学校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对于课程教学内容与美育通识精品课程目标不符、教学效果欠佳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课程,将组织重点听课、重点审核,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开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