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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 讲座类课程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2022-10-14

为维护公共选修课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讲座类课程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提高讲座类课程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请相关学生及授课教师遵照执行。

一、讲座类课程课堂考勤管理办法的依据
1、深信院【2012】16号《公共选修课实施方案》;
2、深信院【2005】62号《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深信院【2007】2号《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3、讲座类课程课堂考勤管理办法遵循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考勤真实有效。

二、讲座类课程课堂考勤
1、讲座类课程由6位授课教师的12次系列讲座为一组课程。授课教师每次课都必须进行考勤,并在学生点名登记簿上做好记录。考勤必须全面覆盖,教师要保证真实有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2、授课教师需在所讲授的2次讲座内容结束后的三天内将课堂考勤记录报送公共选修课管理部门(公共课教学部教务办)。

三、师生请假手续办理
1、师生课堂请假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人事制度文件、学生管理文件与教务管理文件执行。
2、学生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假条需经过辅导员签字同意,因病请假的还需附诊断证明。
3、请假手续必须在课前办理,如因情况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也应在课前通过电话或由他人代为告知授课教师,课后应及时补交假条,如不补交视同旷课。
4、讲座类课程不允许停课,授课教师如需调课,需提前3天按学校规定的调、停、代管理规定办理调课手续。授课教师不得私自调、停、代课。

四、成绩管理与授予
1、讲座类课程考核方式为过程性考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讲座类课程期末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勤占30%,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核占40%。
2、讲座类课程授课教师应做好考勤工作,认真核对、保存学生的请假手续。每学期课程结束后授课教师应按照考勤记录认真测评学生的平时成绩,没有请假、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的学生的平时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
3、讲座类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授课教师应在教学周16周周五之前向公共课教学部教务办提交学生考勤记录、成绩册及成绩分析,以备学生查分使用。

五、学生考勤记录使用
1、学生累积旷课2次或请假(含病假)超过3次,平时成绩为0分,不允许参加课程的期末考核,且无重修机会。
2、旷课不满2次或者请假(含病假)不满3次,授课教师应在该讲座类课程平时成绩中予以扣减分,旷课一次,平时成绩扣20分,请假一次,平时成绩扣10分。
3、学生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授课教师应在该课程平时成绩中予以扣减分,迟到(或早退)一次,平时成绩扣10分。
4、学生请求他人代替上课,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同时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记为0分。

六、其他
1、公共课教学部将对讲座类课程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计入师生授课记录。
2、讲座类课程原则上不允许调换班级,如情况特殊,需经过公共课教学部教务办及教务处教务科同意后方可调换,擅自调换班级的学生课堂考勤出勤无效。